还钱!知名省会财政局,公开催债!
来源:中国基金报     时间:2023-05-28 10:23:58

中国基金报 泰勒

罕见一幕,武汉财政局公开讨债。

武汉财政登报发“催债”公告!


【资料图】

最近,武汉财政局刷屏了!

26日,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长江日报》发布了一整版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列举259家债务单位名称、借款本金余额(截至2018年底),这些单位包含下辖区财政局、科研单位、地方国企、上市公司子公司和少数民营企业。

公告称,清单所列借款金额为借款本金,利息等主从权利按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回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债务人的资金、实物、权益等财产线索,经该公司审查核实后,愿与最先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其支付酬金。

催收公告显示,武汉市财政局依法对以下债务人享有主债权以及对相应担保人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武汉市财政局已公告委托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该等债权。

借款清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共有259家单位对武汉市财政局仍未履行相关债务。这些单位中,欠款最高的达2354万元,系东风武汉轻型汽车公司,欠款最少的为1万元,系农科所。

欠款超过1000万元的还有统一集团、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红桃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欠款1000万900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

另外,武汉市下辖的汉南区、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和江夏区这五地的财政局也在债务单位名单中,欠款数由50万元到1252万元不等。

公告称,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已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对该等债权进行了催收。目前,上述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仍没有向武汉市财政局履行相关债务。请各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法定偿债义务。

武汉市财政局还发布了《财政历史借款委托处置授权公告》。公告显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负责武汉市各类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平台。

上述公告强调,该局发放的财政历史借款全部委托给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本次授权为特别授权,权限包括:提起诉讼和仲裁,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执行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对该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收取处置及执行款物等,以及按法律规定应由该局享有的全部权利。

武汉市审计局在2021年曾发文《加强财政借款管理 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其中提到,在对各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不少单位都有财政借款行为,财政借款呈现出账龄长,规模大,用途复杂的特点。有些借款因为单位破产、拆迁或者人员账务交接不全等原因少则三五年长则数十年挂账不还,或者因为历史原因,长年积淀,越滚越大,导致账龄较长;所借款项既有用于城市基础建设、政府主导的重大项目、垫付土地收储成本等经济建设方面的,也有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重点工作临时周转等方面的。

文章称,不少借款或因年代久远,或因借款单位被撤销导致找不到责任主体;或因财务账簿丢失、账务系统更新、经办人员更替,往来账务交接不全,使一些账务难以查询,无法处理。但这些借款已成既成事实,形成了财政负担,制约了财政资金良性运行。

另外,由于所有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和资金都需要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最终还需报经人大通过。但是,通过财政借款安排实施的项目却可能逃避方方面面的监督,比如预算编制环节的监督,预算审核审批环节的监督。而失去监督的出借行为,很可能产生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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